運送與保險
包裹保障。
透過 The Trading Gallery 投保貨件的保障條款與細則。
重要聲明
為您的貨件選購保險前,請務必詳閱本條款與細則。您有責任確認您的貨件符合保障條款中的保障限制,否則將不予保障。
The Trading Gallery 透過第三方保險公司為所有包裹提供保險選項。詳情請參閱 GoShippo Insurance Terms,如需提出任何理賠申請,請前往 Shipsurance Claims。請注意,您無法透過 The Trading Gallery 提出理賠申請,必須透過上述連結辦理。
保障範圍
本計畫所提供之保障,涵蓋包裹或貨運及其內容物於運送途中因外部原因所致之一切實體遺失或損壞風險(受下列除外責任之限制)。本計畫所保障之所有包裹或貨運,均應嚴格依照承運人之所有規定寄送。貨件必須自美利堅合眾國及/或加拿大寄出。寄出之貨件必須自被保險人之地址寄送。本保障僅適用於透過商業包裹或貨運公司寄送之貨件。
您瞭解並同意,本保險保障係由 Voyager Indemnity Insurance Company 提供。Voyager 為非認可保險人。
若您使用美國郵政署寄送,請務必遵守此處所列之 USPS International Mail Manual 規定。若您寄送違禁物品,將不予保障。
所有與需保障貨件相關之資訊,均必須正確且完整。若為包裹投保時提供不正確之資訊,將不予保障。例如:若包裹投保時申報為 USPS First Class Mail 貨件,但實際上係以 USPS Priority Mail 或任何其他服務或承運人寄送,即不予保障。
包裹須經貨運業者確認已受理寄送,方受保障。此資訊可於各貨運業者之追蹤網站上查詢。若運送標籤已列印,但未經貨運業者掃描確認受理,則視為從未寄出,不予保障。
定義
下列用語具有特定含義,並於本計畫中以粗體標示:
- 承運人係指運送本計畫所保障之包裹或貨運的公司。
- 貨運係指透過商業貨運承運人運送之包裹或貨件。
- 被保險人係指選擇透過本計畫購買保險之寄件人、個人或公司。
- 包裹係指透過包裹承運人運送之包裹或貨件。
- SHIPSURANCE係指代理人 Shipsurance Insurance Services。
- 總保險價值係指申報投保之物品的總價值,包括承運人所提供之保障(如有)。
- 「我們」、「我們的」係指 Voyager Indemnity Insurance Company。
- 近期發票及近期鑑價係指日期為寄件日前 60 天內之發票或鑑價。
保障限額
若透過 DHL Express、FedEx、UPS 及 USPS(First Class 除外)寄送,本保險每件包裹最高保障 $15,000.00。透過 Canada Post、FedEx Smart Post、UPS Mail Innovations、USPS First Class Mail 或任何集運商寄送之包裹,每件以 $1,000.00 為限。每一運輸工具之最高保障額為 $100,000.00。
條款與細則
請特別留意下列保障除外責任及條件:
- 並非所有商品及目的地均在保障範圍內。請確認您寄送之物品(除外責任第 1 項)及目的地(除外責任第 2 項)未被排除於保障範圍之外。
- 物品不得以原廠包裝或任何可推知內容物之包裝寄送。(除外責任第 5 項)
- 價值 $1,000.00 以上之珠寶(包括項鍊、耳環、手錶、戒指、手鍊、胸針等),以及價值 $10,000.00 以上之任何包裹或貨運,以及筆記型電腦(包括平板電腦、iPad 及類似電子產品),以及行動電話(包括手機、智慧型手機及類似產品),均必須使用貨運業者提供之直接簽收或成人簽收確認服務寄送。(條件第 5 項)
- 所有包裝材料及受損物品均必須保持收到時之原狀。在理賠程序完成前,不得丟棄包裝及受損物品,亦不得將其交予貨運業者或退回賣方。未遵守者,理賠申請可能遭拒。(條件第 2 項,A)
- 理賠過程中,須提供由收件人(或預定收件人)簽署之理賠聲明書/宣誓書。此為 Shipsurance 提供之制式文件,供收件人(或預定收件人)載明遺失或損壞情形。(條件第 2 項,C,iv)
除外責任
本計畫對下列情形「不」提供保障:
- 帳冊、票據、貨幣、運送中之現金、債務憑證、支票、匯票、貨到付款(COD)款項、硬幣(收藏用硬幣不在此限*)、有價證券及其他可轉讓票據、票券、契據、本票、禮物卡、手稿、文件、霓虹燈物品、危險物品(依 UPS 危險物品清單)、電視、顯示器、螢幕、易腐貨物或類似財產、蛋類、任何石材或陶瓷板材、汽車、機車、活體動物、花卉、植物、種子、香菸/雪茄、棉花、菸草、窗戶、平板玻璃、彩繪玻璃、浮法玻璃、槍枝及火器(包括幽靈槍、3D 列印槍枝以及任何槍枝或火器之套件),以及大麻衍生產品及含有大麻二酚(CBD)之產品。此外,為送交鑑定並確定其價值而寄送之收藏品、*收藏用硬幣、漫畫、球員卡及類似物品,亦不在保障範圍內。若上述物品已完成鑑定並確定其價值,或曾於過去七天內(寄送前)依已付款之商業發票售出,或具有近期鑑價,則不在排除之列。
- 寄往阿富汗、安哥拉、玻利維亞、緬甸、剛果、古巴、伊朗、伊拉克、象牙海岸(Côte d'Ivoire)、賴比瑞亞、奈及利亞、北韓、巴拉圭、獅子山、索馬利亞、蘇丹、敘利亞、委內瑞拉之貨件。任何違反美國經濟或貿易制裁(包括 OFAC 受限制國家)之地點。寄往俄羅斯及其他獨立國家國協國家(包括亞美尼亞、亞塞拜然、白俄羅斯、喬治亞、哈薩克、吉爾吉斯、摩爾多瓦、俄羅斯、俄羅斯聯邦、塔吉克、土庫曼、烏克蘭及烏茲別克)之貨件,保障於航空器降落於目的地機場時,或自遠洋船舶於目的地卸貨港卸貨時終止。
- 需要簽收確認或須簽收服務之包裹或貨運,若未使用所需之簽收服務寄送,即不在保障範圍內。
- 任何因地址錯誤,或包裝不足以承受正常運送過程之包裹或貨運及其內容物所發生之遺失、損壞、短少或未送達。
- 任何貼有說明性標籤,或其包裝描述或暗示內容物性質之包裹或貨運及其內容物所發生之遺失、損壞、短少或未送達。此包括原廠包裝。附有海關申報單之國際貨件「不」在排除之列。
- 任何因詐術、虛偽陳述或其他詐欺手段而遭取得之包裹或貨運及其內容物所發生之遺失、損壞、短少或未送達。
- 因市場喪失、延誤、使用損失、清理費用、腐壞、固有瑕疵或其他劣化所生之遺失、損壞、短少,以及任何間接或衍生性損失,無論是否因承保危險事故或溫度、濕度變化所致。
- 戰爭除外條款、原子及核子除外條款:本計畫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承保因下列原因所致之損失、損壞或費用:戰爭、內戰、革命、叛亂、暴動或內亂;捕獲、扣押、逮捕、管制或拘留;遺棄之水雷、魚雷、炸彈或其他遺棄之戰爭武器;或使用任何運用原子或核分裂、核融合或其他類似反應或放射性力量或物質之戰爭武器。
- 機械及電氣失常或機械故障:因機械、電氣、電子失常或冷藏故障所致之遺失或損壞,除非有證據顯示包裹或其包裝受有外部損壞。資料檔案及已安裝之電腦程式遭抹除、毀損或遺失者,不予保障。
- American Institute of Marine Underwriters 擴大放射性污染除外條款。
- American Institute of Marine Underwriters 化學、生物、生化、電磁及網路武器除外條款。
- 涉及非法或管制物質之貨件,不在保障範圍內。
- 污染:本計畫不適用於任何因污染所生或與污染有任何關聯之損害、費用、成本、損失、責任或法律義務,無論其成因為何。
- 透過自有、租用或承租之車輛寄送,而非透過商業包裹或貨運業者寄送之貨件。
- 價值 $10,000.00 以上之寄入貨件及退回貨件,全部不予保障。
- 特定商品除外責任:每件包裹價值超過 $5,000.00,以及每一運輸工具價值超過 $25,000.00 之行動電話(包括手機、智慧型手機及類似產品)。
- 以寄售、備忘或試用核准方式寄送之商品,但為履行訂單而寄送者除外。禮品貨件不在排除之列,惟須於寄送前具有近期發票或近期鑑價。
條件
- 理賠爭議
- 本計畫應依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律解釋及適用。
- 雙方同意,任何因本計畫或本計畫之履行所生之一切理賠請求或爭議,均應於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郡提起。
- 被保險人同意,對於 SHIPSURANCE 及我們因誤讀、誤解及未遵守本計畫及任何適用批單所定之保障要求而可能產生之任何損失、責任、損害或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及律師費),予以賠償並使其免受損害。
- 理賠要求
- 所有包裝材料及受損物品均必須保持收到時之原狀。由於理賠需要提供照片,在理賠程序完成前,不得丟棄包裝及受損物品,亦不得將其交予承運人。未遵守者,將因包裝不足而遭拒賠。
- 隱藏性損壞允許於最終送達後 15 天內發現遺失或損壞。於最終送達後第 16 天或之後始發現之遺失或損壞,視為發生於貨件「非」運送途中,因此不予保障。
- 受保障之包裹或貨運發生遺失或損壞時,必須完成下列事項:
- 被保險人應立即向承運人及 SHIPSURANCE 提出未送達、損壞或短少之通知;
- 收件人於送達時發現任何明顯遺失或損壞者,應於送達簽收單上註明適當之異議;
- 被保險人應於寄件日起一百二十(120)個日曆天內填妥 SHIPSURANCE 理賠申請表,並向 SHIPSURANCE 提供所有必要文件。
- 完整的理賠申請必須包括 SHIPSURANCE 理賠申請表、承運人查詢單副本、發票或近期鑑價副本、受損物品及包裝之照片、維修估價單、由收件人(或預定收件人)簽署之理賠聲明書,以及 SHIPSURANCE 要求之任何其他文件。
- 若貨件係透過美國郵政署(USPS)或集運商寄送,完整之理賠申請必須於寄件日起一百二十(120)個日曆天內提交並送達 SHIPSURANCE。
- 包裹或貨運之任何未經修復之損壞,經要求時,必須提供予我們或 SHIPSURANCE 查驗。
- 理賠申請經我們受理並核准後,將儘速向被保險人給付。
- 我們及 SHIPSURANCE 將依據原承運人所作之責任認定,協助證實損失。
- 符合法規
- 本計畫之任何條款如與本計畫簽發地所在州之法律不符,應修正為符合該法律之最低要求。
- 其他保險
- 如有其他保險保障,本計畫為超額保障。於其他保險已依其限額給付後,本計畫將於其限額內提供保障,但以不超過損失之剩餘部分為限。
- 簽收確認服務
- 筆記型電腦(包括平板電腦、iPad 及類似電子產品)必須使用承運人提供之直接簽收或成人簽收確認服務寄送。
- 價值 $1,000.00 以上之行動電話及珠寶,必須使用承運人提供之直接簽收或成人簽收確認服務寄送。
- 價值 $10,000.00 以上之任何包裹或貨運,必須使用承運人提供之直接簽收或成人簽收確認服務寄送。
- 大多數承運人均提供此項服務,通常須在其基本運送服務之外另行付費。若承運人未提供簽收確認服務,則上述物品無法獲得保障。
- 價值認定
- 我們應就遺失、毀損或損壞之包裹或貨運及其內容物,依其近期發票價值負賠償責任;惟若無近期發票,我們應依該包裹或貨運及其內容物之實際現金價值負賠償責任。在任何情況下,理賠金額均不得超過寄件前申報之總保險價值。
SHIPSURANCE 保留權利,得隨時於 10 天前通知後,拒絕任何使用者購買 SHIPSURANCE 保險。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20日